南方網訊(記者/劉灝 通訊員/穗應宣)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極端災害事故,廣州市應急管理局在總結“5·12”汶川特大地震、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新冠肺炎疫情、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結合廣州市突發事件實際,探索編制《廣州市處置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極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巨災預案),并于近日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印發實施。
巨災預案主要在3個方面進行了創新與探索:一是界定了極端災害事故標準。根據廣州市突發事件實際,參照有關學術研究成果,制定了極端災害事故標準。二是建立了處置極端災害事故指揮機制。根據極端災害事故往往需要集全市之力開展處置的特點,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其他相關市領導及部隊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的極端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建立本市最強大的應急指揮體系。三是彌補了專項預案的不足。巨災預案將災害事故的極端情形從現有專項應急預案中剝離出來,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指揮體系,制訂相應的應急措施,彌補了現有專項應急預案的不足。
巨災預案規范了達到極端災害事故標準的地震、臺風、暴雨洪水、森林火災、危險化學品事故、 建筑工程事故、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填埋場事故、海上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等共10種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在五個方面進行了強化:一是強化應急指揮體系。巨災預案規定由市委書記、市長擔任總指揮,每個功能組,都由分管市領導擔任組長,強化了應急指揮力度。二是強化應急協調聯動。根據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市極端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多個功能組,每一個功能組都規定了牽頭單位、配合單位,相關工作組均由市領導擔任組長,強化了協調聯動作用。三是強化應急物資保障。除了在極端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統籌協調應急物資保障工作之外,巨災預案還規定了應急物資保障的常態下工作,保障極端災害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持續提供充足的應急物資。四是強化軍隊的作用。明確軍地聯合處置極端災害事故機制,充分發揮軍隊強大的陸海空投送、信息化保障及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極端災害事故發生后,軍隊能快速、精準、有序支援地方搶險救援。五是強化專家的作用。將專家參與極端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放到重要位置,精準選取參加處置專家,健全專家參與指揮決策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
巨災預案充分吸收了國家、省、市應急管理改革的新精神,借鑒了國內外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有關做法,回應了新形勢下超大城市極端災害事故防范處置工作的重大關切。巨災預案的印發實施,對健全廣州市極端災害事故應對機制,規范處置流程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